2025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将建立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负面清单制度。这一政策将对跨境电商进口食品行业产生深远影响,值得跨境进口从业者高度关注。

建立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负面清单,不是简单给一个食品清单,而是以清单为基础重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监管体系。
一、从中办国办文件内容看,是要求完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监管制度,新政核心内容解析
根据文件要求,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监管制度将围绕三个方面进行完善:
1、建立动态负面清单
由商务部牵头,会同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共同制定负面清单,重点纳入:
• 明令暂停进口的疫区食品
• 因重大质量安全风险启动应急处置的食品
清单将实行动态调整机制,预计12月中下旬正式发布。
2、强化信息共享机制
海关部门将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供跨境电商企业、平台及境内服务商等信息,建立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渠道。
(属于事后监管,更多是日常监管机制重构与完善)
3、明确召回责任
市场监管总局与商务部将进一步厘清召回责任,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召回监管力度,督促相关责任方及时召回。
(征求意见稿已发布,该待办事项基本闭环)
从海关总署过往工作实际看,始终做到“将明令暂停进口的疫区食品以及因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风险启动应急处置的食品”防控在国门之外。

二、监管实践与政策衔接
海关总署此前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准入机制,明确六类商品禁止通过跨境电商入境:
• 动植物检疫法规定的禁止进境物
• 未获准入的动植物源性食品
• 特定特殊物品
• 涉核生化等危险产品
• 洋垃圾
• 其他法律法规禁止进境的产品
新政下,监管重点将转向建立部门协同机制,特别是在"重大质量安全风险食品"的防控上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
三、行业影响分析与应对建议
目前存在两种可能的监管方案:
方案一:海关总署版
监管逻辑:允许海外合法上市、国内未注册备案的特殊食品通过跨境电商渠道入境,同时有效过滤风险食品。
方案二:市场监管总局版
可能延续2016年《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管理思路,对婴儿配方奶粉、特医食品等实行注册备案管理。
影响分析:
若采用方案二,可能出现:
• 短期业务熔断,行业受到冲击
• 预计60%-70%的保税仓业务将受影响
• 部分业务可能转向海外仓个人快件模式
• 传统海淘渠道可能重新活跃
建议应对策略:
• 密切关注12月政策发布动向
• 提前做好供应链多元化布局
• 加强与监管部门沟通协调
• 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新政的实施将推动行业向更加规范的方向发展。建议从业者主动适应监管要求,提前布局,在政策过渡期内完成业务调整,实现平稳发展。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将成为政策落地的关键,最终方案将在平衡安全与发展的基础上寻求最优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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