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新闻资讯
联系我们
手机:13318730968(微信)
固话:13318730968
邮箱:mail@51w2c.com
Q Q:285487076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丛云路765号云山金谷创意园C栋

行业焦聚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焦聚

海关总署:关于扩大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的公告

发布者:货之家  来源:http://www.51w2c.com  发布日期:2022-10-27  浏览:977次

摘要:为规范对市场采购贸易的管理,根据海关总署2019年第221号公告(关于修订市场采购贸易监管办法及其监管方式有关事宜的公告)(以下简称221号公告),现将海关监管方式“市场采购”(代码:1039)适用范围扩大到上述市场内采购的出口商品,海关监管相关事宜按照221号公告规定办理。
 

海关总署:关于扩大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的公告-货之家

图源:海关总署网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支持外贸稳定发展,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和外汇局经过联合评审,将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范围扩大至天津王兰庄国际商贸城、河北唐山国际商贸交易中心、吉林珲春东北亚国际商品城、黑龙江绥芬河市青云市场、江西景德镇陶瓷交易市场、重庆市大足龙水五金市场、新疆阿拉山口亚欧商品城、新疆乌鲁木齐边疆宾馆商贸市场等8家市场。


为规范对市场采购贸易的管理,根据海关总署2019年第221号公告(关于修订市场采购贸易监管办法及其监管方式有关事宜的公告)(以下简称221号公告),现将海关监管方式“市场采购”(代码:1039)适用范围扩大到上述市场内采购的出口商品,海关监管相关事宜按照221号公告规定办理。


上述内容,在试点地区市场采购商品认定体系、涵盖市场采购贸易各方经营主体和贸易全流程的市场综合管理系统验收合格后正式实施,具体实施日期由天津、石家庄、长春、哈尔滨、南昌、重庆、乌鲁木齐海关另行发布。


市场采购贸易海关监管办法具体实施细则由试点地区直属海关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2年10月26日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文章及图片除原创外均精选转载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意在分享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货之家—是一家跨境运输、报关报检、仓储物流等综合性国际物流公司,专业提供:跨境电商仓储,保税仓,保税仓库,保税仓储,电商仓库,保税物流,第三方仓储,跨境电商BBC,进口报关,进口清关,进口报检,保税进口,包税进口清关,进口清关代理。服务热线:400-8070-082,公众号:货之家 佳里优选

相关热门阅读
·揭秘!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和9610的... 浏览:36315
·跨境电商进口商品如何分辨是否保税仓发货?没有... 浏览:31441
·什么是保税仓发货?是怎么发货的?为什么比直邮... 浏览:23196
·保税仓租金一般多少钱?保税区仓储收费标准 浏览:21365
·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试点城市和跨境电商综合试... 浏览:19538
·保税核注清单是啥?与报关单有啥区别? 浏览:19535
·保税仓发货有假货吗?凭什么是真货? 浏览:19153
·涨知识!如何看条形码识别商品原产地?世界主要... 浏览:18361
·国家级保税区名单国家级保税港区名单 国家级综... 浏览:18251
·免费注册跨境电商企业,天猫、京东、淘宝、拼多... 浏览:18233
·企业查询单一窗口通关信息功能小程序——“掌上... 浏览:17985
·免费注册跨境电商平台,货之家免费为您提供跨境... 浏览:16724
·什么是保税区仓库?货物为什么要放在保税仓库? 浏览:16502
·中通快递推出“星联时效件”;京东物流推出电商... 浏览:15945
版权所有:广州货之家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www.51w2c.com  粤ICP备15071550号  总部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丛云路765号云山金谷创意园C栋
获取报价
电话咨询
QQ咨询
微信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