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客户和网友都问过这样的问题:进口货物还没到港的话,可不可以提前申报呢?答案是可以的。
提前申报是什么意思?
“提前申报”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可以在取得提(运)单或者载货清单(舱单)数据后,向海关提前申报。
比如进口海运货物,应用“提前申报”模式,报关企业、货代企业、贸易公司需要提前传输舱单数据,海关查询到舱单信息后,货物在抵港前即可办理报关单申报手续,货物实际到港后办理验放手续。
海关进口提前申报的好处:
1、提高通关效率。与传统申报模式相比,“提前申报”海关通关作业前置,企业在确认舱单信息后就可完成申报前准备和申报手续,实现货物到港即可办理查验或放行手续。货物整体通关时间大幅缩短,也减少了货物的滞港时间,减少企业通关成本。
2、提供“容错机制”。对“提前申报”修改进口日期,以及由于装运、配载等原因造成货物变更运输工具的,不予记录报关差错。进出口企业、单位在适用“提前申报”模式中,主动向海关书面报告其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并接受海关处理,经海关认定为主动披露的,可从轻、减轻处罚或依法免于处罚。
提前申报和两步申报的区别
“两步申报”是在保留原有申报模式的基础上增加的一种高效便捷、灵活开放的通关模式。在“两步申报”通关模式下,企业无须一次提交全部申报单证和信息,可分为概要申报及完整申报两步进行分别申报。
“提前申报”+“两步申报”叠加运用
“提前申报”提高通关效率,“两步申报”加快口岸提货速度,这两个政策能不能同时使用?“提前申报”、“两步申报”完全可以叠加使用。
企业在“两步申报”的“概要申报”阶段,叠加运用“提前申报”模式,即企业提前取得提(运)单或载货清单(舱单)数据,于装载货物的进境运输工具启运后、运抵海关监管场所前进行“概要申报”,如果货物不需查验,运抵后即可提离;涉税货物已经提交税款担保的,或需查验货物海关已完成查验的,也可以提离。
第二步“完整申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补充申报其他项目,办理缴纳税款等通关手续。
特别提醒:转关货物同样适用“提前申报”+“两步申报”叠加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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